1. 负责学校办学运行机制、体制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建立完善符合学校二级办学要求的薪酬分配体系;
2. 负责制订与学校发展规划相适应的人事与劳资管理、师资培养与培训工作、绩效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
3. 负责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具体工作,建立动态用人机制;
4. 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制订学校人员定编定岗方案;
5. 负责教职工的岗位竞聘、聘期考核工作;
6. 负责教职工的校内外调配工作,负责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
7. 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
8. 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9. 负责教职工国内外访学、学位进修、岗前培训及其他培养、培训工作;
10. 负责教职工的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工作;
11. 负责教职工工伤、抚恤、遗属补助,离退休、退职等;
12. 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3.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14. 组织开展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和培训;
15. 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评体系建设;
16. 在教师入职、岗位聘用、绩效考核、培养晋升等环节进行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察把关;
17. 选树宣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
18. 开展教师思想动态调研,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19. 建立完善符合学校二级办学要求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20. 负责制订与学校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各类人才引进规章制度及实施;
21. 负责学校人才引进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服务、协调各院(部)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才引进的相关手续;
22. 负责代管学校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对全校人才队伍进行合理配置;
23. 负责专家学者工作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