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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日期:2021-05-27  编辑:人事处   审核:黄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交通学院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实施方案》,5月25日下午,人力资源处党支部在明德楼229会议室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行了党课学习和《条例》学习。学习活动由支部书记徐静主持。

徐静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及意义,强调《条例》是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她要求全体党员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要理论结合实际,重点在党建、人才工作、辅导员队伍、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创新工作思路。组织委员任伟、纪检委员黄飞领学了《条例》内容。

徐静为大家上了题为《对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认识》的党课。她从理论上、历史上、实践中三个方面阐释了马克思主义政党要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实现崇高使命,必须勇于自我革命。她强调,我们必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使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随后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省委巡视工作,大家今后开展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希望大家加强沟通协调,注重工作阶段性总结,确保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工作。

通过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表示要用《条例》指导今后工作和学习,更加坚定勇于自我革命的决心,永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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