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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职工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1-01-16  编辑:人事处 

各单位(部门),全体教职工:

为确保寒假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平稳和广大教职工安全健康,结合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关于做好春节寒假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就具体事项提醒如下:

一、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形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国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部分省市连续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全体教职工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提高政治站位,思想高度重视,坚决克服厌战情绪、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守好教育系统疫情防线。

二、坚持 日报告 零报告制度。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学校各项防疫举措。教职工每日要如实准确报告行程轨迹、健康状态等信息,如有教职工被隔离、确认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有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或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济、国外入境等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不得瞒报、谎报、漏报。

三、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各单位(部门)要对寒假期间教职工信息进行全面摸排,持续关注教职工出行情况和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出行报备制度,“一人一档”建立健康信息台账。寒假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出境、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积极响应国家在现居住地过节,提倡不跨区域长途旅行,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教职工确实需要离开学校驻地的,要严格遵守学校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向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并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报备。要严格落实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确保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

四、切实做到 “应检尽检”。按照《山东省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第四版)(修订)》规定,强化新“四类人群”摸排监测,切实做到 “应检尽检”。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一律进行核酸检测:1.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密切接触者的;3.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与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来人有接触史的;4.21天内所居住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

五、严格遵守校园各项管理规定。寒假期间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到学校工作的教职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通过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行等方式实现“点对点”往返,入校出示山东健康绿码、个人证件,测温正常方可入校。

六、做好个人防护。寒假、春节期间社会人群流动性加大,全体教职工在假期往返途中要加强自我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与同乘陌生人员接触。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加强体育锻炼,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要做好健康监测,如遇有发热、干咳等症状需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

希望全体教职工携手同心,众志成城,一起维护抗疫成果,共同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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