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2021年度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提醒函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全体教职工:
为保障2021年度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有序进行,保护全体教职工生命健康安全、守护共同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新学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相关事宜提醒如下:
一、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
近期,我国部分城市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并外溢至多个省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单位(部门)、全体教职工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守好教育系统疫情防线。
二、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落细防控措施
各单位(部门)要压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从严从快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学校“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送“山东交通学院教职工疫情防控信息统计表”,对新“三类人群”做好摸排统计、“应检尽检”工作,动态掌握每名教职工(包括保洁、保安、餐饮服务等后勤工作人员)开学返校前14天内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行踪情况,确保每名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健康史底数清、情况明。
新“三类人群”包括:(1)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2)开学前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或境外旅居史、与上述地区来人有接触史的;(3)开学前21天内所居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
三、加强疫情防控教育管理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开学前的一段时间,通过工作群、线上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教育管理:
1.督促全体教职工在开学前14天返回工作驻地。
2.引导教职员工减少跨省流动和聚集性活动, 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离开学校驻地。
3.组织开展关于疫情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4.督促指导教职工进行连续14天的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通过“山东交通学院教职工疫情防控信息统计表”进行填报。
5.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提高疫苗接种知晓率和接种意愿,确保“应接尽接”,凡身体条件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教职工应在返校入学前完成疫苗接种(1针或2针)。
6.切实做好暂不能返校人员信息统计工作,填写山东交通学院教职工疫情防控信息统计表”。暂不返校人员范围如下:
(1)教职工所在县(市、区)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暂不安排返校,待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
(2)2021年7月以后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解除健康管理限制后方可返校。
(3)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暂不返校,待治愈且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7.确保教职工了解返校要求,引导做好返校工作:
(1)符合返校入学条件的省外教职工要提前3天报备返校,且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返校。其中,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返校的师生员工,要于返校前3天将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内容向学校和社区进行双报备审批。
(2)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返校。
8.提醒全体教职工要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将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到每个人。教职工返校途中要全程佩戴好口罩,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及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减少与他人交流,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如遇特殊情况,应当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希望全体教职工恪尽职守,共同努力,一起维护抗疫成果,确保学校新学期各项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处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