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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教师利用暑假参加实践锻炼的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3-06-29  编辑:师资科 

为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进一步推进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实践能力水平,根据《山东交通学院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鲁交院发〔202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暑假教师实践锻炼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1.各院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教师参加专业实践锻炼,结合学科专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实践锻炼规划,安排教师、特别是无企业经历的专业教师,充分利用暑假到任教专业相关的行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

2.各单位要关心参加实践锻炼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定期与教师、实践单位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教师实践锻炼情况,做好教师的保障支持工作,并提醒教师时刻注意健康安全。

教师实践锻炼期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实践锻炼单位规章制度,定期主动向院部汇报实践进展,报备相关材料,在保证健康安全的条件下高质量完成实践锻炼,切实提升专业实践能力与教学水平,赋能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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